日期:2019-09-02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8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市直宣传文化系统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永宣联[2013]2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永州市广播电视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1、本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播音主持岗位人员1名、新闻采编岗位人员2名、电视摄像岗位人员1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本次招聘各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永州市广播电视台急需紧缺岗位公开招聘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永州市广播电视台10楼1011室(永州市冷水滩区双洲路216号)。

3、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报名。现场书面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

4、报名要求。(1)应聘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现场填写《2019年永州市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岗位人才报名表》一式一份。(3)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19年8月31日为截止日期。

5、领取准考证:报名通过的考生于2019年9月13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附考核时间、考核地点)。

6、报名咨询电话:0746-8324509 联系人:杨宇峰


(二)招聘考核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不设置开考比例。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突出对实际操作能力进行考核),总分100分。成绩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核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为70分,并作出书面考核结论。考核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参加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核成绩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

3、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同时增加吸食毒品检测。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领导小组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结果在永州市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永州市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招聘办调查核实,并依规进行处理。因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不递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七、纪律要求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

2、报考人员应诚信参考,报考人员如有违反考核纪律的,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