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0-2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湘潭市扶贫事务中心是湘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办”)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湘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选调岗位计划

此次选调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1名、科员3名(详见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湘潭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具备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及事业单位工勤岗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选调岗位所规定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相关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11月;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采取现场的方式,时间从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上午8点至12点,下午3点至5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选调资格。

2.报名地点:市扶贫办1215室(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市政府大楼B栋1215室)

3.报名应提交资料:

报考者需提交以下材料:①按要求填写的《湘潭市扶贫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公务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交电子版)。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其中,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选调条件由市扶贫办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应试人员须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

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对应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同意后, 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综合知识、公文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面试人员需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在《湘潭市扶贫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或行政公章,否则不能进入面试,按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低替补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考核对象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应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试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按岗位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调查、审查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按应试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市扶贫办研究确定拟选调的人选,并在湘潭人事考试网和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扶贫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8570392(市扶贫办综合科)

监督电话:58570190(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湘潭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