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8-1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我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3名县普查办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3人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年龄3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普查、统计工作经历者学历可适当放宽。

2、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3、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能力强,懂衡东方言,普通话标准。

4、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人员待遇:

经试用合格后正式上岗(试用期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工资面议。

五、用工形式:

与衡阳智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六、工作地点:衡东县统计局(衡东大道158号)

七、报名时间:2018年 8月16日至8月22日

八、报名方式:

报名地址:衡东县政务中心5楼

联系方式:谭先生 0734-8468333 13307349750 (微信同号)

邮箱:158131304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