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2-2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长沙县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008年7月设立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与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合署办公。现共有人员225人,其中在职干部186人,退休干部39人。县局机关内设14个科室(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工会、党办、监察室、财务科、收入核算科、政策法规科、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下辖4个税务分局(星沙税务分局、黄花税务分局、榔梨税务分局、空港城税务分局),1个稽查局。

 

因工作需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长沙县国家税务局)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工作岗位:办公室文秘工作

招聘计划: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应、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年龄为4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团结同志;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办公室工作;

(六)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具备一定写作功底,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文字功底特别好的,学历条件可放宽;有相关文秘工作经验优先。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按照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面试、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22日17时截止

报名方式:长沙县国税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93号)办公楼401、403领取填写报名表

咨询电话:符勇13975116618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周六、周日除外)

(二)资格审查

参加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文凭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近照2张等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公文写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四)办理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拟聘人员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审定同意后,由第三方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聘期待遇

享受周末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待遇;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3500元,正式聘用工资待遇面议;与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所称的2017年湖南省长沙县国家税务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是指不占用长沙县国家税务局行政编制。

(二)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通知为准。

(三)涉及体检、考务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通知为准。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长沙县国家税务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