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管理及专技人员公告

作者:hnz_KF 日期:2019-03-25 浏览

2019年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专任教师、管理及专技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3月23日讯: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中国共产主义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策源地和中国现代师范教育的摇篮之一。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全国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具体协调、组织实施。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7个;招聘计划24名,其中专任教师8名,辅导员5名,管理岗位5名,其他专技岗位1名,实验技术岗位5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nfnu.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15日至4月14日。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请应聘者登陆http://rczp.hnfnu.edu.cn:9003/ZP(ZP为大写字母),进入招聘系统注册用户名后详细阅读应聘须知,按照须知要求对照应聘的岗位如实填报上传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17日至4月19日,具体安排详见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告。

(五)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试教。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2)应聘辅导员岗位: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公文写作。

(3)应聘管理岗位: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4)应聘后勤处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实验技术岗位:采取实验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实验操作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实验操作: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实验操作。实验操作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水平和动手操作能力。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实验操作成绩排名先后,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参考人数低于1:5比例的,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适配度等。

后勤处的管理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以上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环节考试成绩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教成绩排名,其他岗位以面试成绩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实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期内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事业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职称评定等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8228215(人事处陈老师)

举报电话:0731—88228206(校监察处)